最新公告
113-2畢業生離校流程
一、註冊組為畢業離校流程之最後領證單位,請務必完成各項規定後,俾便領取畢業證書。
二、請領學分學程證書及教育學程證書請至相關單位辦理。
三、本校自 111 學年度第 2 學期起同步寄發數位學位證書,詳情請見教務處註冊組網頁/申辦作業/畢業相關/數位學位證書說明。
四、畢業離校倘學生證遺失,請依「本校學生證發給及使用注意事項」第三點辦理。
五、若有疑問,請聯絡教務處註冊組,博愛校區電話:(02)2311-3040 分機 1112、1122、1123。 天母校區電話:(02)2871-8288 分機分機 7504、7515。
臺北市立大學 113 學年度第 2 學期大學部學生領取學位證書流程通知
臺北市立大學 113 學年度第 2 學期碩博班學生領取學位證書流程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