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士班

分發入學

 

申請資格 國內外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高級中等學校以上之應屆畢業或已畢業學生(或符合大學「分發入學」招生簡章其它規定資格者)
申請時間 每年6月
招生名額 6名(另加其他招生管道不足額回流)
採計科目及加權 英文(學測)  x 1.50
數學甲(分科)  x 1.00
國文(學測)  x 1.50
物理(分科)  x 1.00
化學(分科)  x 1.50
同分參酌方式 1.英文(學測) 、2.數學甲(分科)、3.國文(學測)、4.物理(分科) 、5. 化學(分科)
 
*各項資訊,請以學校公告之招生簡章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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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甄試委員會

連絡人:楊佳璇助教
連絡電話:02-2381-9406 / 02-2381-5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