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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士班課程

 

學士班課程

 

 

一、課程架構圖



二、學分規畫表


 

三、選(修)課原則須知



 

四、輔系、雙主修

(一)輔系課程(共需修習24學分)

修習本系輔系課程之學生,須修讀本系之共同必修學分,共24學分。

(二)雙主修課程(共需修習40學分)

(1)修習本系雙主修課程之學生,其修習科目應在原主修學系規定最低畢業學分數以外加修之。

(2)雙主修學生須修讀本系之

   共同必修學分24學分

 另專業領域選修課程(不分領域)16學分

   共計40學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