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士班課程
學士班課程
一、課程架構圖
二、學分規畫表
三、選(修)課原則須知
四、輔系、雙主修
(一)輔系課程(共需修習24學分)
修習本系輔系課程之學生,須修讀本系之共同必修學分,共24學分。
(二)雙主修課程(共需修習40學分)
(1)修習本系雙主修課程之學生,其修習科目應在原主修學系規定最低畢業學分數以外加修之。
(2)雙主修學生須修讀本系之
共同必修學分24學分,
另專業領域選修課程(不分領域)16學分,
共計40學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