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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海洋委員會「114年度海洋教育多元推展計畫」

發佈日期 : 2025-03-17 最後更新日期 : 2025-03-17

 

說明:

一、為鼓勵社教及博物館所、各級學校參與海洋教育多元推展,並強化國民對海洋事務的參與意識,提升學生與大眾 對於海洋生態、資源永續與國家海洋政策的理解,特制定旨揭合作計畫,俾喚起各界對於海洋議題的共識與行動力。

二、本計畫徵件公告摘要如下:
(一)合作對象資格:公立之博物館、社教館所及大專校院。
(二)申請作業:
1、自公告起至114年3月31日下午5時止。
2、申請文件包含:申請表、計畫書、執行承諾書、其他佐證資料。
(三)合作項目徵件類別:
1、海洋巡迴教育:於全臺、外離島之社教館所或場域辦理「海洋教育嘉年華」、製作海洋互動教材、舉辦海洋教師研習活動、學生職涯探索體驗營、針對特殊教育和偏遠地區學生舉辦「海洋有愛、學習無礙」等活動,提升一般民眾知海意願及樂趣,並實現平權共融。
2、職涯探索及知海系列講座教育推廣:運用參訪、體驗、講座、論壇、研討或其他多元方式,邀請學生參加,探索及認識海洋職涯領域,啟發向海發展興趣與熱忱,厚植我國海洋人才能量。
3、辦理海洋素養國際研討會:邀請國內外海洋素養專家學者,引入國際海洋素養理念,連結國內海洋素養推動基礎,進一步促進國內海洋素養之學術發展。
4、辦理臺灣國際學生體驗、探索海洋活動:引領國際學 生體驗臺灣海洋多元文化,辦理一系列海洋體驗活動、海洋教育講座,從海洋科學研究與方法,深入討 論海洋資源永續利用與海洋保育等議題,促進我國學子與國際學生海洋交流學習。
(四)經費額度:每案原則上限新臺幣200萬元(經審查決議具重要意義之提案,不在此限)。
(五)執行期程:自114年計畫核定日起,至114年10月31日止,並須在114年11月14日前辦理結案。
(六)合作原則及經費用途:
1、採競爭型審查機制,計畫以114年度執行為限。
2、同一單位每年至多申請1案。
3、本合作計畫為經常門費用,合作單位不得將本計畫合作經費運用於購置金額1萬元以上之資本門支出。
(七)審查標準:計畫團隊執行力(20%)、計畫完整性及一致性 (30%)、計畫之創新性及可行性(20%)、經費編列之合理性(10%)、計畫效益及影響力(20%)。
(八)經費撥付、核銷及結案(分二期撥款):
1、第一期款:於計畫審查通過後預撥第一期款(以70%為 上限)。
2、第二期款:合作單位應於114年9月30日前執行完成第 一期款至少60%,並檢附第一期款已執行經費收據,由本會辦理第一期款核銷轉正事宜,始預撥第二期款(累計撥付100%)。
3、結案:合作單位應於當年度執行達期末進度時(114年11月14日前),提送成果報告書、尚未核銷之執行經費 收據、經費收支明細表、經費分攤表、合作經費清單等相關資料,送本會審查核銷結案。

三、隨文檢附本案申請與執行須知等提案申請及結案核銷所需資料如附件。

申請計畫書
多元發展計畫信封封面
海洋委員會114 年度海洋教育多元推展計畫申請與執行須知
成果報告書
海洋委員會114年度海洋教育多元推展計畫合作經費清單
海洋委員會114年度海洋教育多元推展計畫申請表
海洋委員會114年度海洋教育多元推展計畫經費分攤表
海洋委員會合作計畫執行承諾書
經費收支明細表
海洋委員會合作計畫經費第一次調整對照表
著作權授權同意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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