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公告】博愛校區113學年度機車及自行車通行證
發佈日期 :
2024-06-03
最後更新日期 :
2024-06-03
說明:
一、依本校「機車及自行車管理要點」第二點規定略以,機車及自行車需有通行證方可騎入校園。
二、申請時間:請於113年9月12日(四)前繳交申請表(含證件影本等資料)交所屬各行政單位、院/系所/中心並彙整申請名冊(含申請表及名冊)後,9月20日(五)前統一送交總務處事務組王美玲組員(分機1326)提出申請。
三、停車證申請:
A.初次申請:請依申請表及表列相關規定證件影本
B.已申請過者:僅需填申請名冊,勾選備註
C.已申請過,但換車者:請附申請表、行車執照影本
四、申請表及名冊電子檔請至總務處事務組網頁之「最新消息」下載。
五、天母校區教職員生因洽公或課務需求,亦請於前述期間提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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