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實習】國立台灣博物館辦理112年暑期大專生實習

發佈日期 : 2023-03-28 最後更新日期 : 2023-03-28

說明 : 

 

一、活動簡介 : 為促進博物館事業發展,推廣博物館蒐藏、

    保存、修復、維護、研究、展示、人才培育、教育推廣

    、公共服務及行銷管理等業務功能,臺博館於暑假期間

    辦理大專院校學生實習計畫,提供國內外大專院校在學

    學生體驗並認識相關作業之機會,藉由實習計畫以促進

    知識之累積及擴散為目標,發揮教育、訓練、研發、服

    務之功能,並裨益國家教育及經濟發展。

二、實習資格國內外大專院校與本館業務相關科系之學生

三、申請時間:112年4月1日(六)早10時 至 4月30日(日)午

              5時截止

四、申請流程:

1. 請於4/30前進行網路報名,繳交申請實習所需資料,

   含(1)實習申請表(2)自傳(3)實習計畫 

2. 預定五月初,各組室將以email方式通知面試時間。

3. 預定五月底,公告錄取名單,並進行錄取通知。

4. 為因應防疫,將視疫情調整實習時間與內容(包括暫

   停實習等),請學生考量並配合。相關資訊以本館官

   網最新公告為主,本館保留修正權利。

 

五、實習期間規範

 1.依本館大專院校學生實習作業要點規範,實習時數不得

   少於300小時,實習時數依實際簽到退時數核計,如總

   時數未達要求時數者,本館不開具實習證明。

 2.實習生憑本館發給之識別證進出,應隨身配戴以資識別

   ,實習期滿應繳回。

 3.實習生每週應提交「實習週誌」,實習結束時繳交「實

  習總報告」(內容應含封面、申請表、心得報告、實習日

  誌、值勤簽到表、以及各組室規定相關之學習報告)。

 4.實習生於實習期間應服從本館人員之指導及考核。

 5.未經本館許可,不得擅自列印、複製、引用以及對外發

   表本館未經公開發表之所有資料。

 6.實習生若未遵守本館相關規定、未依規定辦理請假手續

  ,經實習單位考核不適任或其他損害本館名譽,本館有

  權中止實習並通知就讀學校為適當處置。

 7.實習時數期滿且考核合格者,由本館核發實習證明書。

 

六、實習時間 :

1.實習日為平日周一~周五,可能依各組室業務需求進行

  調整。

2.實習時間為09:30-17:30,一天計8小時,每周約五個

  實習日。

3.「教育推廣組」需配合假日實習,敬請謹慎評估後再申請。

4.第一週為實習教育訓練,可能視課程安排微調整實習日期

  與時間。

 

七、實習地點 :

實習地點以國立臺灣博物館各相關場館為主,包含本館、古

生物館、南門館、鐵道部園區、典藏庫房等,亦可能依業

需求安排至指定地點進行田野調查。

 

八、詳情請參閱國立台灣博物館112年實習計畫官網

 

瀏覽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