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習】國立台灣博物館辦理112年暑期大專生實習
說明 :
一、活動簡介 : 為促進博物館事業發展,推廣博物館蒐藏、
保存、修復、維護、研究、展示、人才培育、教育推廣
、公共服務及行銷管理等業務功能,臺博館於暑假期間
辦理大專院校學生實習計畫,提供國內外大專院校在學
學生體驗並認識相關作業之機會,藉由實習計畫以促進
知識之累積及擴散為目標,發揮教育、訓練、研發、服
務之功能,並裨益國家教育及經濟發展。
二、實習資格:國內外大專院校與本館業務相關科系之學生
三、申請時間:112年4月1日(六)早10時 至 4月30日(日)午
5時截止
四、申請流程:
1. 請於4/30前進行網路報名,繳交申請實習所需資料,
含(1)實習申請表(2)自傳(3)實習計畫
2. 預定五月初,各組室將以email方式通知面試時間。
3. 預定五月底,公告錄取名單,並進行錄取通知。
4. 為因應防疫,將視疫情調整實習時間與內容(包括暫
停實習等),請學生考量並配合。相關資訊以本館官
網最新公告為主,本館保留修正權利。
五、實習期間規範
1.依本館大專院校學生實習作業要點規範,實習時數不得
少於300小時,實習時數依實際簽到退時數核計,如總
時數未達要求時數者,本館不開具實習證明。
2.實習生憑本館發給之識別證進出,應隨身配戴以資識別
,實習期滿應繳回。
3.實習生每週應提交「實習週誌」,實習結束時繳交「實
習總報告」(內容應含封面、申請表、心得報告、實習日
誌、值勤簽到表、以及各組室規定相關之學習報告)。
4.實習生於實習期間應服從本館人員之指導及考核。
5.未經本館許可,不得擅自列印、複製、引用以及對外發
表本館未經公開發表之所有資料。
6.實習生若未遵守本館相關規定、未依規定辦理請假手續
,經實習單位考核不適任或其他損害本館名譽,本館有
權中止實習並通知就讀學校為適當處置。
7.實習時數期滿且考核合格者,由本館核發實習證明書。
六、實習時間 :
1.實習日為平日周一~周五,可能依各組室業務需求進行
調整。
2.實習時間為09:30-17:30,一天計8小時,每周約五個
實習日。
3.「教育推廣組」需配合假日實習,敬請謹慎評估後再申請。
4.第一週為實習教育訓練,可能視課程安排微調整實習日期
與時間。
七、實習地點 :
實習地點以國立臺灣博物館各相關場館為主,包含本館、古
生物館、南門館、鐵道部園區、典藏庫房等,亦可能依業務
需求安排至指定地點進行田野調查。
八、詳情請參閱國立台灣博物館112年實習計畫官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