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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業試驗所大專院校學生111年寒假實習

 

說明:


一、申請作業說明如下:
  (一)依據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業試驗所(以下簡稱本所)學生實習實施要點第5點規定,本所各單位研究人員於同一實習期間,以接受5名實習學生為限;如各校提列需求人數合計超過本所可提供之名額時,將由本所相關單位依需求條件逕行遴選。
  (二)本所111年提供各校學生寒假實習期間為1個月,如因疫情變化需調整實習期間或取消將再另案通知。
  (三)本所預計於110年12月底前完成審查作業,屆時再發函通知各校審查結果。
二、本所提供之實習屬於無薪性質,實習期間之學生保險、膳宿及交通等請各校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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