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mp to the main content block

【公告】105 年度東眼山自然教育中心受理暑期大專院校學生實習計畫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新竹林區管理處 東眼山自然教育中心 105 年度暑期大專院校學生實習計畫

 

一、 計畫宗旨: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新竹林區管理處(以下簡稱本處)為促轄內東眼山自然教育中心與大專院校合作,藉由學生至本處東眼山自然教育中
  心實習並參與實務運作,透過學術與實務合作,培育未來自然教育中心相關領域專業從業人員,特訂定本實習計畫。

二、 招募對象及人數:

本計畫招募 2 名國內各大專院校在學學生,以環境教育、環境科學、森 林、動物、植物、生物、自然資源、休閒遊憩、教育及保育等相關科系 或具社團服務經驗者為佳。

三、 實習需求之背景專長:

()喜歡自然、與他人互動分享、關心環境議題者。

()具備耐心、體力、團隊合作之人格特質。

()具備擔任營隊小隊輔工作,熱愛兒童營隊活動者。

四、 實習地點:東眼山國家森林遊樂區(桃園市復興區霞雲里佳志 35 )

五、 申請時間:公告日起至 105 5 25 (星期三)止。

六、 申請辦法:

()學校申請:由學校以公函檢具申請表(含自傳),以掛號郵寄至本處(地 址:新竹市中山路 2 )

()個人申請:由學生自行檢具申請表(含自傳),並可檢附就讀學校指導 業師推薦函(無則免附),以掛號郵寄至本處(地址:新竹市中山路 2 )

七、 徵選:

實習申請之受理期間截止後,由本處就申請案進行書面審查,擇優錄取。 經審查錄取者,將於 105 6 14 (星期二)上午 10:00 公告至台灣山 林悠遊網(http://recreation.forest.gov.tw/index.aspx),並另以 E-mail 及電話 通知錄取者。

八、 實習內容:

()環境教育課程實務教學。
()協助暑期營隊活動籌劃及執行。
()中心行政運作實務與資料整理建置。 
()協助教具製作、場域安全巡視、自然資源調查等。
()其他臨時增加環境教育相關業務。

九、 實習期間:

()出勤

  1. 105627日至105826日止,計9週,期間至少累計240 小時,原則週一至週五出勤,出勤時間以上午 8 時至下午 17 時為主,若遇有辦理營隊、活動及研習等情形時,應配合出勤(不 限於週一至週五、上午 8 時至下午 17 時上班時間)

  2. 實習生每日應撰寫實習日誌,並由實習指導員簽名確認。

  3. 實際實習週數、實習天數或實習期間之累積總時數如需調整時,本處於取得實習學生同意後為之。

()請假(每次請假以半天為單位)
1.
病假:當日應向實習單位主管報備,並於 3 日內補辦請假手續。

2. 事假:需於 3 日前提出申請,若遇偶發事件,則需先向實習單位主管報備,事後於 3 日內補辦請假手續。

3. 公假:應檢附公假證明文件或學校公文,於事前辦理請假手續。

4. 病假、事假:合計超過 5 日,或排班無故不到者,本處有權終止實習,並通知就讀學校。

十、 保險、住宿、交通及餐食:

本處為實習生辦理意外事故保險(含醫療險),實習期間僅提供住宿, 另交通及餐食則需自理。

十一、 實習學生應於實習最後一週於東眼山自然教育中心進行 15-20 分鐘簡 報,說明於實習期間之收穫,並於實習結束後 5 日內,繳交實習心得報告。
本處將於實習結束後
1 個月內,依實習生或各學校需求提供實 習表現評分表,供實習學生、指導業師及學校參考。

十二、 實習學生於實習期間如有不適任,或有損壞本處名譽之行為,本處有 權終止實習,並通知就讀學校,取消實習資格。

十三、 結業:實習學生依期限完成實習,本處將核發實習證明書。

十四、 公告方式:本處將於官網(http://hsinchu.forest.gov.tw)、台灣山林悠遊 網(http://trail.forest.gov.tw/index.aspx)及東眼山自然教育中心相關網站公告本實習計畫,或將實習計畫函送至各大專院校。

十五、 附件:「105 年度新竹林區管理處東眼山自然教育中心學生實習計畫」 申請表(含自傳)

十六、 注意事項:

1. 繳交文件內容務必填寫完整,若申請表的資料不完全者,則視為 無效報名。

2. 未盡事宜請洽本案承辦人,徐瀅茜小姐,連絡電話:03-5224163 分 機 239 或洽東眼山自然教育中心 03-3821533 分機 301。 

 

Click Num: